<p class="ql-block"><b> 4月15日是我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周一升旗儀式,興隆礦校八年級一班的同學在國旗下作了題為“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主題演講。</b></p> <p class="ql-block"><b> 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呢?我國《國家安全法》在第四條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種類作了如下規(guī)定:1、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2、參加境外各種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或代理人的任務的行為。3、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行為。4、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或者將防地設施、武器裝備交付他國或敵方的行為。5、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行為。</b></p> <p class="ql-block"><b> 有的同學可能認為,我們是中小學生,國家安全離我們還很遙遠,其實它就在咫尺。1、也許你只是一個學生,在網站上回答了一個有關國家信息安全的問題,你以為自己只是解答了別人的疑問;2、也許你只是一個攝影發(fā)燒友,在網上有償提供了我國軍事基地的照片,你以為只是接了個私活;3、也許你只是一個體育器材銷售員,為外國友人提供市場調研數據,你以為只是為他人提供一份數據、一份便利;但這些都可能成為國家安全的潛在威脅。</b></p><p class="ql-block"><b> 作為一名學生,當我們發(fā)現這些行為時,應當直接或者通過老師,爸爸媽媽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愿我們都能負擔起自己的責任,增強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b></p> <p class="ql-block"><b> 編輯 陳立坤</b></p><p class="ql-block"><b> 審核 朱 鋒 </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