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上個世紀70年代以前的人民公社,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chǔ)”的制度。一般以生產(chǎn)隊為核算單位,將每年收成的糧食,除繳交公余糧,留足種子外,剩下的按生產(chǎn)隊人頭糧基數(shù)分后,采取“多勞多得,按勞分配”到各家各戶。</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這是我在1978年11月29日下鄉(xiāng)河口公社西湖大隊時,記錄了當年晚造稻谷收支及分配情況(該大隊當年總?cè)丝跒?31戶1144人,稻谷人均分得119斤)。</p> <p> 這是1張我記錄的西湖大隊15個生產(chǎn)隊1978年秋收分配表。</p> <p class="ql-block"> 這是1張我在1978年11月29日制作的《西湖大隊1977、1978兩年晚造產(chǎn)量對比表》,統(tǒng)計了兩年晚稻產(chǎn)量的對比。</p> <p class="ql-block">圖拍朱顯棠日記。一一2025.9.1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