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2年1月10日,彬州市公安局城關(guān)派出所接紫薇城市廣場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報警,及時查處一起在疫情防控期間涉嫌尋釁滋事案。</p><p class="ql-block"> 經(jīng)查,2022年1月9日21時許,彬州市紫薇城市廣場小區(qū)住戶李某持出門證謊稱自己去上班,獲取通行后卻在外聚集李某樂等人飲酒;1月10日凌晨3時許,李某帶領(lǐng)李某樂返回紫薇城市廣場小區(qū)時見大門上鎖便隨意蹬踹大門,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求進行掃碼、登記檢查,其二人拒不配合,并惡意辱罵防疫工作人員,隨后被處警人員制止。經(jīng)詢問,李某、李某樂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二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嫌尋釁滋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彬州市公安局對李某、李某樂二人各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各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p> <p class="ql-block"> 打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是全體市民戮力同心、協(xié)力共擔的工作大局,也是對每位市民道德素質(zhì)、法治精神的綜合檢驗。</p><p class="ql-block">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guān)政策與規(guī)定,積極配合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對拒不配合管理,妨礙、阻撓疫情防控工作,隨意辱罵、恐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guān)將依法從嚴從重予以打擊處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