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馮友蘭:中國哲學(xué)簡史</b></p><p class="ql-block"><b> 名家</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名家”這個名稱,譯成英文時,有時譯作 sophists(詭辯家),有時譯作logicians(邏輯家)或dialecticians(辯證家)。名家與詭辯家、邏輯家、辯證家有些相同,這是事實;但是他們并不完全相同,這更是事實。為了避免混亂,最好是按字面翻譯為the School of Names。這樣翻譯,也可以提醒西方人注意中國哲學(xué)討論的一個重要問題,即“名”、“實”的關(guān)系問題。</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名家和“辯者”</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從邏輯上講,中國古代哲學(xué)的名與實的對立,很像西方的主詞與客詞的對立。例如說,“這是桌子”,“蘇格拉底是人”,其中的“這”與“蘇格拉底”都是“實”,而“桌子”與“人”都是“名”。這是十分明顯的。但是,若試圖更為精確地分析到底什么是名、實,它們的關(guān)系是什么,我們就很容易鉆進一些非??晒值膯栴},要解決這些問題就會把我們帶進哲學(xué)的心臟。</p><p class="ql-block">名家的人在古代以“辯者”而聞名?!肚f子》的《秋水》篇,提到名家的一個領(lǐng)袖公孫龍,他說他自己“合同異,離堅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百家之知,窮眾口之辯”。這些話對于整個名家都是完全適用的。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論,樂于與人辯論,別人否定的他們偏要肯定,別人肯定的他們偏要否定,他們以此聞名。例如司馬談就在他的《論六家要旨》中說:“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保ā妒酚洝ぬ饭孕颉罚?lt;/p><p class="ql-block">公元前3 世紀(jì)的儒家荀子,說鄧析(公元前501 年卒)、惠施“好治怪說,玩琦辭”(《荀子·非十二子》)?!秴问洗呵铩芬舱f鄧析、公孫龍是“言意相離”、“言心相離”之輩(《審應(yīng)覽·離謂·淫辭》),以其悖論而聞名于世。《莊子》的《天下》篇列舉了當(dāng)時著名的悖論之后,提到惠施、桓團、公孫龍的名字。所以這些人似乎就是名家最重要的領(lǐng)袖人物。</p><p class="ql-block">關(guān)于桓團,我們別無所知。關(guān)于鄧析,我們知道他是當(dāng)時著名的訟師,他的著作今已失傳,題作“鄧析子”的書是偽書?!秴问洗呵铩氛f:“子產(chǎn)治鄭,鄧析務(wù)難之。與民之有獄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袴。民之獻(xiàn)衣、襦袴而學(xué)訟者,不可勝數(shù)。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保ā秴问洗呵铩彂?yīng)覽·離謂》)</p><p class="ql-block">《呂氏春秋》還有個故事,說是洧水發(fā)了大水,淹死了鄭國的一個富人,尸首被人撈去了。富人的家屬要求贖尸,撈得尸首的人要錢太多,富人的家屬就找鄧析出主意。鄧析說:“不要急,他不賣給你,賣給誰呢?”撈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鄧析出主意。鄧析又回答說:“不要急,他不找你買,還找誰呢?”(見《審應(yīng)覽·離謂》)故事沒有說這件事最后的結(jié)局,我們也可想而知了。</p><p class="ql-block">由此可見,鄧析的本領(lǐng)是對于法律條文咬文嚼字,在不同案件中,隨意做出不同的解釋。這就是他能夠“茍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的方法。他專門這樣解釋和分析法律條文,而不管條文的精神實質(zhì),不管條文與事實的聯(lián)系。換句話說,他只注重“名”而不注重“實”。名家的精神就是這樣。由此可見,辯者本來是訟師,鄧析顯然是最早的訟師之一。不過他僅只是開始對于名進行分析的人,對于哲學(xué)本身并沒有做出真正的貢獻(xiàn)。所以真正創(chuàng)建名家的人是晚一些的惠施、公孫龍。</p><p class="ql-block">關(guān)于這兩個人,《呂氏春秋》告訴我們:“惠子為魏惠王(公元前370 年至前319 年在位)為法,為法已成,以示諸民人,民人皆善之?!保ā秾彂?yīng)覽·淫辭》)又說:“秦趙相與約,約曰:自今以來,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居無幾何。秦興兵攻魏,趙欲救之,秦王不說,使人讓趙王曰:約曰,秦之所欲為,趙助之;趙之所欲為,秦助之。今秦欲攻魏,而趙因欲救之,此非約也。趙王以告平原君。平原君以告公孫龍。公孫龍曰:亦可以發(fā)使而讓秦王曰,趙欲救之,今秦王獨不助趙,此非約也?!保ā秾彂?yīng)覽·淫辭》)</p><p class="ql-block">《韓非子》又告訴我們:“堅白、無厚之辭章,而憲令之法息?!保ā秵栟q》)下面我們將看到,“堅白”是公孫龍的學(xué)說,“無厚”是惠施的學(xué)說。</p><p class="ql-block">從這些故事我們可以看出,惠施、公孫龍在某種程度上,都與當(dāng)時的法律活動有關(guān)。公孫龍對于秦趙之約的解釋,確實是完全按照鄧析的精神。《韓非子》認(rèn)為,這兩個人有關(guān)法律的“言”,效果很壞,像鄧析的一樣壞。韓非本人是法家,竟然反對源出訟師的名家的“詞”,以為它破壞法律,這也許令人奇怪。但是在第十四章中我們就會明白,韓非及其他法家其實都是政治家,并不是法學(xué)家。</p><p class="ql-block">惠施、公孫龍代表名家中的兩種趨向:一種是強調(diào)實的相對性,另一種是強調(diào)名的絕對性。這種區(qū)別,在著手從名實關(guān)系中分析名的時候,就變得明顯了。我們來看一句簡單的話:“這是桌子。”其中的“這”指具體的實物,它是可變的,有生有滅的??墒恰白雷印痹谶@句話里指一個抽象范疇,即名稱,它是不變的,永遠(yuǎn)是它那個樣子?!懊笔墙^對的,“實”是相對的。例如“美”是絕對美的名,而“美的事物”只能是相對美?;菔娬{(diào)實際事物是可變的、相對的這個事實,公孫龍則強調(diào)名是不變的、絕對的這個事實。</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惠施的相對論</b></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惠施(鼎盛期公元前350年至前260年)是宋國(在今河南?。┤?。我們知道,他曾任魏惠王的相,以其學(xué)問大而聞名。他的著作不幸失傳了,《莊子·天下》保存有惠施的“十事”,我們所知道的惠施的思想,僅只是從此“十事”推演出來的。</p><p class="ql-block">第一事是:“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nèi),謂之小一。”這兩句話都是現(xiàn)在所謂的“分析命題”。它們對于實,都無所肯定,因為它們對于實際世界中什么東西最大,什么東西最小,都無所肯定。它們只涉及抽象概念,就是名:“至大”、“至小”。為了充分理解這兩個命題,有必要拿它們與《莊子·秋水》的一個故事做比較。從這種比較中明顯看出,惠施與莊子在某一方面有許多共同的東西。</p><p class="ql-block">這個故事說,秋水時至,百川灌河,河水很大,河伯(即河神)欣然自喜,順流而東行,至于北海。他在那里遇見了北海若(即海神),才第一次認(rèn)識到,他的河雖然大,可是比起海來,實在太小了。他以極其贊嘆羨慕的心情同北海若談話,可是北海若對他說,他北海若本身在天地之間,真不過是太倉中的一粒秭米。所以只能說他是“小”,不能說他是“大”。說到這里,河伯問北海若說:“然則吾大天地而小毫末,可乎?”北海若說:“否?!嬋酥蝗羝渌恢?;其生之時,不若未生之時。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由此觀之,又何以知毫末之足以定至細(xì)之倪,又何以知天地之足以窮至大之域?”他接著下定義,說最小“無形”,最大“不可圍”。至大、至小的這種定義與惠施所下的很相似。</p><p class="ql-block">說天地是最大的東西,說毫末是最小的東西,就是對于“實”有所肯定。它對于“名”無所分析。這兩句都是現(xiàn)在所謂的“綜合命題”,都可以是假命題。它們都在經(jīng)驗中有其基礎(chǔ);因此它們的真理只能是或然的,不能是必然的。在經(jīng)驗中,大東西、小東西都相對的大、相對的小。再引《莊子》的話說:“因而所大而大之,則萬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則萬物莫不小?!保ā肚f子·秋水》)</p><p class="ql-block">我們不可能通過實際經(jīng)驗來決定什么是最大的、什么是最小的實際事物。但是我們能夠獨立于經(jīng)驗,即離開經(jīng)驗,說:它外面再沒有東西了,就是最大的(“至大無外”);它內(nèi)面再沒有東西了,就是最小的(“至小無內(nèi)”)?!爸链蟆迸c“至小”,像這樣下定義,就都是絕對的、不變的概念,像這樣再分析“大一”、“小一”這些“名”,惠施就得到了什么是絕對的、不變的概念。從這個概念的觀點看,他看出實際的具體事物的性質(zhì)、差別都是相對的、可變的。</p><p class="ql-block">一旦理解了惠施的這種立場,我們就可以看出,《莊子》中所說的惠施“十事”,雖然向來認(rèn)為是悖論,其實一點也不是悖論。除開第一事以外,它們都是以例表明事物的相對性,所說的可以叫做相對論。我們且來一事一事地研究。</p><p class="ql-block">“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边@是說,大、小之為大、小,只是相對的。沒有厚度的東西,不可能成為厚的東西。在這個意義上,它可以叫做“小”??墒牵瑤缀螌W(xué)中理想的“面”,雖然無厚,卻同時可以很長很寬。在這個意義上,它可以叫做“大”。</p><p class="ql-block">“天與地卑,山與澤平?!边@也是說,高低之為高低,只是相對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這是說,實際世界中一世事物都是可變的,都是在變的。</p><p class="ql-block">“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蔽覀冋f,所有人都是動物。這時候我們就認(rèn)識到:人都是人,所以所有人都相同;他們都是動物,所以所有人也都相同。但是,他們作為人的相同,大于他們作為動物的相同。因為是人意味著是動物,而是動物不一定意味著是人,還有其他各種動物,它們都與人相異。所以惠施所謂的“小同異”,正是這種同和異。但是,我們?nèi)粢浴叭f有”為一個普遍的類,就由此認(rèn)識到萬物都相同,因為它們都是“萬有”。但是,我們?nèi)舭衙课锂?dāng)做一個個體,我們又由此認(rèn)識到每個個體都有其自己的個性,因而與他物相異。這種同和異,正是惠施所謂的“大同異”。這樣,由于我們既可以說萬物彼此相同,又可以說萬物彼此相異,就表明它們的同和異都是相對的。名家的這個辯論在中國古代很著名,被稱為“合同異之辯”。</p><p class="ql-block">“南方無窮而有窮?!薄澳戏綗o窮”是當(dāng)時的人常說的話。在當(dāng)時,南方幾乎無人了解,很像兩百年前美國的西部。當(dāng)時的中國人覺得,南方不像東方以海為限,也不像北方、西方以荒漠流沙為限?;菔┻@句話,很可能僅只是表現(xiàn)他過人的地理知識,就是說,南方最終也是以海為限。但是更可能是意味著,有窮與無窮也都是相對的。</p><p class="ql-block">“今日話越而昔來?!边@句是說,“今”與“昔”是相對的名詞。今日的昨日,是昨日的今日;今日的今日,是明日的昨日。今昔的相對性就在這里。</p><p class="ql-block">“連環(huán)可解也?!边B環(huán)是不可解的,但是當(dāng)它毀壞的時候,自然就解了。從另一個觀點看,毀壞也可以是建設(shè)。例如做一張木桌,從木料的觀點看是毀壞,從桌子的觀點看是建設(shè)。由于毀壞與建設(shè)是相對的,所以用不著人毀壞連環(huán),而“連環(huán)可解也”。</p><p class="ql-block">“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碑?dāng)時的各國,燕在最北,越在最南。當(dāng)時的中國人以為中國就是天下,即世界。所以常識的說法應(yīng)當(dāng)是,天下之中央在燕之南、越之北?;菔┑倪@種相反的說法,公元3 世紀(jì)的司馬彪注釋得很好,他說:“天下無方,故所在為中;循環(huán)無端,故所在為始也?!?lt;/p><p class="ql-block">“汜愛萬物,天地一體也。”以上各命題,都是說萬物是相對的,不斷變化的。萬物之間沒有絕對的不同,絕對的界線。每個事物總是正在變成別的事物。所以得出邏輯的結(jié)論:萬物一體,因而應(yīng)當(dāng)泛愛萬物,不加區(qū)別?!肚f子》中也說:“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德充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