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3年4月15日,是第8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動主題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yǎng),夯實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fā)展格局的社會基礎。要堅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結合深入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實際,推動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確立</span></p> <p class="ql-block">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什么是國家安全?</span></p><p class="ql-block"> 根據(jù)《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tài),以及保障持續(xù)安全狀態(tài)的能力。</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span></p><p class="ql-block"> 為了體現(xiàn)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從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tài)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領域對國家安全任務進行了明確。</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span></p><p class="ql-block">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1)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2)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3)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jù);(4)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xié)助;(5)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xié)助;(6)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7)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xié)助。什么是12339?2015年11月,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fā)出通告,“12339”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rgb(176, 79, 187);">應警惕哪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span></p><p class="ql-block"> (1) 一些可疑人員未經批準到內部作調查,進行科技、經濟、企業(yè)等情況搜集。發(fā)現(xiàn)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提供,并向當?shù)毓矙C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2) 警惕境外電臺、電視、網絡等傳媒的煽動、造謠。(3) 一些境外組織和人員經常出現(xiàn)在我軍事、保密單位周邊,乘機盜取秘密情報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利用一些群眾不滿情緒,煽動與政府對抗。遇到這些情況,應立即報告。如何維護國家安全?(1)拾獲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單位或保密工作部門。(2)發(fā)現(xiàn)有人買賣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應當及時報告保密工作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處理。(3)發(fā)現(xiàn)有人盜竊、搶奪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有權制止,并應當立即報告。(4)發(fā)現(xiàn)泄露或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線索,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