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本次學習民法典活動中,在班主任趙慧玲老師的引導下學習了有關《民法典》的知識。民法典是對民事法律關系的一種法典式的概括性規(guī)定和說明,包括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大部分案例涉及的民事法律定,旨在通過整合和總結現(xiàn)有的民事法律規(guī)定,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實際效用,從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利益。</p> <p class="ql-block"> 帶領著教育與藝術系21幼兒保育6班的同學們學習了《民法典》第一章基本規(guī)定中【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p> <p class="ql-block"> 圖3中的是21幼兒保育6班的婁楚涵同學,她指的是《民法典》第二章中自然人的【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p> <p class="ql-block"> 圖4中的是21幼兒保育6班的韓子潔同學,她指的是《民法典》第二章自然人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p> <p class="ql-block"> 通過這次的學習中,讓同學們充分了解了《民法典》賦予公民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提高了同學們的法治素養(yǎng),對同學們的成長有著重要的意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