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后如何對調查處理的內容進行審查</p><p class="ql-block"> 1、《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發(fā)生土地權屬爭議,經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可以依法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出處理申請,也可以依照本辦法第五、六、七、八條的規(guī)定,向有關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調查處理申請。”第十九條規(guī)定:“土地權屬爭議雙方當事人對各自提出的事實和理由負有舉證責任,應當及時向負責調查處理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备鶕鲜鲆?guī)定,土地權屬爭議雙方當事人對各自提出的事實和理由負有舉證責任。--(2018)最高法行申6280號</p><p class="ql-block"> 2、《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應當以法律、法規(guī)和土地管理規(guī)章為依據。從實際出發(fā),尊重歷史,面對現(xiàn)實?!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法庭應當對全部證據綜合審查,遵循法官職業(yè)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生活經驗,全面、客觀和公正地進行分析判斷,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據此,宅基地權屬爭議處理要符合處理土地確權爭議的基本原則和證據分析判斷的基本方法。具體來說,行政機關作出宅基地確權決定時,應當明確爭議宅基地的面積、四至等具體情況,查清爭議宅基地的權屬來源以及變更情況,確定爭議各方是否具有爭議宅基地的合法權益,做到權屬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p><p class="ql-block"> 例如1:行政機關受理當事人的土地權屬爭議后,向各方當事人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了解,審查核實了爭議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并組織了現(xiàn)場勘驗,作出被訴處理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體現(xiàn)了從實際出發(fā),尊重歷史,面對現(xiàn)實的處理原則。</p><p class="ql-block"> 例如2:行政機關受理當事人的土地權屬爭議申請后,依法指定承辦人對爭議事實進行調查處理,審查爭議各方提交的證據材料,查閱相關土地登記資料,對爭議地現(xiàn)狀進行實地測繪,并對相關證據進行分析認定,查證屬實后,組織各方進行調解。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作出被訴處理決定,該處理決定符合法定程序。</p><p class="ql-block"> 例如3:行政機關對于當事人占用土地是否于法有據、是否經合法審批未予考慮,直接依據當事人長期占有涉案宅基地的事實,將爭議之地全部確權給當事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p><p class="ql-block"> 例如4:宅基地確權案件直接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行政機關在超過舉證期限后,主動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真實性,經審查該證據符合可定案證據的法定條件,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采信。</p><p class="ql-block"> 例如5:一般而言,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根據作出時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作出的,對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評價,一般也只能以該作出時的事實、證據和法律為標準,而不能以后續(xù)變化的事實、證據或法律規(guī)范作為評價原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依據。否則,將不利于法律秩序的穩(wěn)定,有損行政行為的公定力和法的安定性。行政機關在收到當事人提出的確權申請之后,對涉案土地權屬爭議雙方及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并核實相關證據。鑒于當事人并未在該行政程序中提交新證據,行政機關以現(xiàn)有證據無法認定當事人系宅基地使用權人為由作出被訴爭議決定,并無明顯不當。針對新證據的證據能力及證據效力,宜由行政機關先行判斷,而不宜由人民法院在審判程序中作出首次判斷。</p><p class="ql-block"> 3、人民政府在調處宅基地權屬糾紛案件時,應當首先依據有效的權屬證明和不同歷史時期的確權文件等證據材料作為確定權屬的依據。在同一證據材料存在瑕疵或者不同證據材料之間存在矛盾時,可以根據優(yōu)勢證據規(guī)則的證明要求,綜合分析認定案件事實,本著有利于生產生活、有利于經營管理、有利于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原則公平、公正地確定權利歸屬。</p><p class="ql-block"> 4、人民政府處理土地權屬爭議時,爭議各方均不能提供可以采信的證據的,可以根據土地利用狀況和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從尊重歷史,面對現(xiàn)實,有利社會關系盡快穩(wěn)定的原則出發(fā),確認土地權屬。</p><p class="ql-block"> 例如1:爭議宅基地不存在重疊情形,土地及房屋均形成明確的邊界。行政機關經過調查,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尊重歷史、面對現(xiàn)實的原則,根據土地利用狀況,決定維持土地使用現(xiàn)狀,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改變,屬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p><p class="ql-block"> 例如2:在因歷史原因沒有本案相關地籍檔案、當事人也不能提供其宅基地合法有效的原始權屬憑證或其他有效證據的情況下,經過實地測量并根據當事人現(xiàn)有宅基地使用情況和房屋現(xiàn)狀,確定宅基地使用面積,進而作出被訴確權決定,并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p><p class="ql-block"> 5、人民政府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考慮歷史和現(xiàn)實狀況,實事求是作出處理,原則上應當將爭議土地確權給長期管理使用爭議土地的一方當事人。</p><p class="ql-block"> 其他具體情形:</p><p class="ql-block"> (1)房地一體轉移是房地產交易的一般原則,即房屋所有權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亦同時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等均體現(xiàn)房地一體轉移原則即房屋所有權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亦同時轉讓。當事人主張“賣房不賣地”,但未能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按照房地一體轉移原則,行政機關經確權認定當事人出賣住房亦包括宅基地一并出賣,并無不當。</p><p class="ql-block"> (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使用集體土地建住宅,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應當以批準用地文件為依據,載明宅基地使用權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為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土地權利的證明。當事人持有房屋所有權證不能作為其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證明,該證載明的房屋四鄰范圍不能認定為宅基地的占地范圍,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以所批準宅基地占地的四至范圍為準。</p><p class="ql-block"> (3)原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集體土地,只有在被依法征收后,才能變?yōu)閲型恋?。未經土地征收程序,僅僅是規(guī)劃變更,將農民所在村、組的集體土地納入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范圍,農民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整建制轉變?yōu)槌鞘芯用?,原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集體土地,并不能當然地轉變?yōu)閲型恋亍N唇浄ǘǔ绦?,土地權屬性質不得隨意變更。行政機關在涉案土地性質尚需進一步明確之前,進行宅基地確權,缺乏法律依據。</p><p class="ql-block"> (4)《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yè)部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fā)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guī)定:“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并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對于沒有權屬來源證明的宅基地,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xiàn)狀,由村委會出具證明并公告30天無異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審定,屬于合法使用的,確定宅基地使用權?!贝藶榉寝r業(yè)戶口居民申請宅基地確權的情形和條件。</p><p class="ql-block"> (5)《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鄙姘刚氐顾笠辔粗亟?,故房屋產權已經滅失,宅基地已由村集體收回。當事人作為原宅基地使用人的繼承人不可能通過繼承房屋的方式或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行政機關將爭議土地確權給村集體所有,于法有據。</p><p class="ql-block"> (6)《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土地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碑斒氯巳〉玫恼胤课菀训顾?,之后一直沒有恢復使用,至今早已超過兩年,依法應不確認土地使用權。</p><p class="ql-block"> (7)《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第五十二條關于“空閑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定使用權。已經確定使用權的由集體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的規(guī)定,屬于行政機關的管理性規(guī)定,并非直接判斷村民是否失去宅基地使用權的法律依據,行政機關沒有經過任何程序,直接在確權程序中認定當事人失去宅基地使用權,屬于適用法律錯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