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國家公職人員與親近者</p><p class="ql-block"> 相處原則一</p><p class="ql-block"> 眾所周知:國家公職人員是人民的公仆,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為鄉(xiāng)村振興、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大業(yè)以“有一分熱、發(fā)一分光”的指導思想與行為操作方式方法為人處世辦事是應有之義。</p><p class="ql-block"> 國家公職人員與親近者根據(jù)法(尤其是《憲法》、《民法典》、《刑法》……等與人際相處息息相關的法律)紀規(guī)律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等正當規(guī)矩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既錯綜復雜又千差萬別——如果前者或后者不以客觀實際為依據(jù)、以包括法律法規(guī)規(guī)律在內的正當規(guī)矩為準繩以規(guī)范各自的言行舉止思想習慣,輕則單方或雙方/多方缺德,重則單方或雙方/多方違法亂紀甚至犯罪(包括犯“妨害婚姻家庭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共安全罪”、“反人類罪”、“遺棄罪”、“敲詐罪”、“故意殺人罪”……)及違背客觀規(guī)律而受到正當輿論的譴責、制度的制裁或規(guī)律的懲罰。</p><p class="ql-block">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這一重要論述,是中國共產黨在新時代的莊嚴承諾,深刻體現(xiàn)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國家公職人員與其親近者屬于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順理成章的。其中,“美好生活”需要包括國家公職人員及其親近者在內的人民群眾在理想正確和三觀端正的基礎上奮發(fā)圖強讓言行舉止思想習慣符合人間正道的基本要求而給黨、國家、人民、社會與全球散發(fā)盡量多盡量純的正能量,不可為了少數(shù)個別人的非正當權利而偏離人間正道或貌正神邪地偏離人間正道。這樣,國家公職人員之間、國家公職人員與親近者之間、國家公職人員的親近者之間在正當正常的健康相處中,既盡最大努力相互尊重與維護正當權利又不提供非正當權利是堅守人間正道的必要條件,也是國家公職人員與親近者相處的最重要原則之一——因為只有這樣,國家公職人員及其親近者乃至其他相關個體或群體才能在風清氣正的環(huán)境中長治久安而不斷地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p><p class="ql-block"> 在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的偉大實踐中,在為人類的和平發(fā)展做出應有的積極貢獻的新長征路上,通過艱苦奮斗在人間正道上行穩(wěn)致遠……包括國家公職人員與親近者在內的全世界人民都是平等的,沒有特權,也忌特權思想。</p>